2014年,安徽省财政厅认真落实《实施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纲要任务分工》(皖政办秘﹝2014﹞109号)文件精神,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示范区基础设施、生态保护、社会发展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示范区成为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并为美丽中国提供示范。
一、大力推动示范区文化体育业建设。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文化建设专项资金82789.3万元,支持示范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文物保护、文化产业发展等。统筹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8011.7万元,支持示范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以及保障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公众开放等。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1595.1万元,占全省资金总量的67.3%,补助示范区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非遗项目传承与保护、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等。
二、大力推动示范区旅游服务业建设。统筹中央和省级旅游项目资金3983万元,占省补助市县旅游项目资金总量的51.9%,积极支持皖南国际旅游文化示范区旅游业发展。省财政安排1450万元,积极支持示范区内黄山、安庆、池州等三市发展旅游航空,先后支持开通了黄山-首尔、黄山-台北、黄山-青岛、黄山-大连、黄山-海口、池州-晋江、池州-天津、安庆-北京、安庆-上海、安庆-广州等国际国内航线,大大提升了黄山、安庆、池州等市的外向度和美誉度,增加了黄山、安庆、池州等市的旅游收入。从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切块5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示范区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