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旅游 > 旅游

  • 2021-08-12 09:41
  • 来源: 合肥晚报
  • 作者:

  8月11日,记者从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获悉,该厅近期制定出台了《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对涉及我省文化和旅游领域的12项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做出免罚规定。

  根据这份免罚清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以及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改正的,予以免罚。

  娱乐场所方面,对未按照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以及未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改正的,予以免罚。同时,对营业性演出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的,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在文旅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成的,予以免罚。

  此外,旅行社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或者导游在执业过程中未携带电子导游证、佩戴导游身份标识,未开启导游执业相关软件的,初次违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改正的,予以免罚。

  此次制定出台《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旨在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我省文化和旅游市场健康繁荣发展。(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刘畅)

  

编辑: 时乙寒
推荐阅读
西部,以大开放促进大开发


发布于2024-04-26 15:17:31

万人说新疆|我和冬不拉的故事


发布于2024-04-25 20:44:43

怎么吃油更健康?| 你问医答


发布于2024-04-25 19:00:33

热点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