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2日电 (记者 连品洁)记者从国家旅游局新闻处获悉,国家旅游局近期解读了《CEPA补充协议九》中旅游领域的开放措施,即允许在内地设立的香港独资或合资旅行社,申请经营具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式户籍的居民前往香港、澳门的团队旅游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内地与香港合资旅行社试点经营内地居民前往香港及澳门以外目的地(不含台湾)的团队出境游业务。以及关于旅游合作方面,即允许内地旅行团乘坐邮轮从香港到台湾后,继续乘坐该邮轮前往日本或韩国旅游再返回内地。
原文如下:
国家旅游局解读“CEPA补充协议九”中旅游领域的开放措施
一、《CEPA补充协议九》中旅游领域的开放措施
1、允许在内地设立的香港独资或合资旅行社,申请经营具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式户籍的居民前往香港、澳门的团队旅游业务。
在CEPA补充协议九签署之前,港资旅行社可在全国范围内经营内地居民国内旅游和境外游客入境旅游业务,以及在泛珠九省区(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和北京、上海经营内地居民赴港澳团体游业务。在CEPA补充协议九签署后,港资旅行社经营港澳团体游的业务范围不再局限于泛珠九省区和北京、上海,而会扩大至全国。这项措施有助香港旅游业界进一步开拓内地庞大的客源市场,并为内地居民提供更多出游服务选择。
2、允许符合条件的内地与香港合资旅行社试点经营内地居民前往香港及澳门以外目的地(不含台湾)的团队出境游业务。
2010年,内地已经启动了中外合资旅行社在内地试点经营内地居民出境游业务,经国务院批准,中旅途易旅游有限公司、国旅运通旅行社有限公司、交通公社新纪元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为第一批试点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的三家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
据我们了解,香港旅行社业界十分关心港资旅行社试点经营内地居民出境游一事。我们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港资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游业务的问题,决定选取1家符合条件的内地与香港合资旅行社试点经营内地居民团队出境游业务(不含台湾)。获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合资旅行社可在全国范围内组团办理内地居民出境团队游。我们希望获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合资旅行社可以抓住这项措施带来的机遇,积极在内地建立品牌形象和信誉,利用你们在海外市场完善的接待营销网络和在境外游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为内地居民出境游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旅游服务品质的进一步提升。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试点经营出境旅游业务,不包括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第一批试点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的三家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同样不能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
二、关于旅游合作方面:允许内地旅行团乘坐邮轮从香港到台湾后,继续乘坐该邮轮前往日本或韩国旅游再返回内地。
该项措施与CEPA补充协议八中关于“加大力度支持以香港为母港的邮轮旅游发展”的措施精神相符,有助于进一步开发邮轮旅游线路,为内地游客提供更多的邮轮旅游产品,是惠及两岸三地民众的一项有利举措。按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该项措施将先以试点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