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家大院“转让”风波背后文物“两权分离”的情理纠葛
清末著名晋商乔致庸绝对没有想到,在他离世的第一百个年头,他的老宅第三次火爆全国。
与前两次因影视剧《大红灯笼高高挂》和《乔家大院》而火爆不同的是,这一次的火,与他谙熟的“商道”有关——老宅的经营权要“易主”。不过,在舆论几乎一边倒的情况下,老宅经营权“易主”以文物部门宣告违法而告夭折。而风波的当事人之一祁县县长李丁夫,甚至成为一些人眼中“一个想钱想疯了的人。”
据祁县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由于风波,今年春节期间乔家大院都没有举行什么红火的活动。但是起初一边倒的议论却逐渐开始有了松动,一些祁县人在百度“祁县吧”上发布看法,觉得“县长可怜”:“是被舆论的口水害了”。
也有一些人私下里说:“虽然转让乔家大院的举动欠妥,但是人家那是融资,好多文物单位不也明里暗里在做吗?做的好的也有先例啊。我们老百姓的看法是:谁能管理好、经营好、发扬好,才是硬道理。”
《中国经济周刊》采访了原国家文物局顾问、国家文物局法律专家组专家谢辰生,他对乔家大院风波的看法是“转让明显违法”:“县长兼任企业董事长这叫什么事?”
他表示,文物保护和旅游市场开发并不是水火不相容的两个极端,但前提是不能违法,并且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合作而不是吞并。
“法规不应是一成不变的。”北京交通大学旅游管理系主任王衍用则对《中国经济周刊》表达了不同的见解。“其实,乔家大院风波牵扯的是长期以来议论纷纷但久拖不决的景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问题。而近年来两权分离已经成为一个在市场需求状态下的内在诉求。在这种诉求越来越旺盛的情况下,我们的政府主管部门是否应当好好思考一下,这样的法规是否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