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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近年来,合肥市在巢湖综合治理上统筹外源内源治污、修复十大湿地——

为了涓涓清水入巢湖

2021-06-08 09:40:55 来源:安徽日报

  合肥市巢湖沿岸,16.8公里生态湖岸线景象。记者 温沁 摄

  一群反嘴鹬在巢湖花塘湖湿地上空飞翔嬉戏。(资料图片)记者 温沁 摄

  肥东十八联圩生态湿地风光。通讯员 陈振 摄

  6月4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0年合肥市环境状况公报,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巢湖西半湖水质由Ⅴ类好转为Ⅳ类,环湖河流纳入国家、省考核的15个地表水断面均达到年度考核要求,南淝河、派河的氨氮等浓度均呈下降趋势,丰乐河等河流总体水质保持良好。近年来,合肥市全面开展巢湖综合治理,做足“水文章”。

  瞄准外源内源 构建防治体系

  初夏时节,巢湖岸边,空气清新,景色宜人。蜿蜒曲折的十五里河,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与现代化都市交相辉映,展现出一幅“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美丽画卷。

  十五里河是巢湖一级支流,河道全长约26公里,流域面积约106平方公里。为改善十五里河水环境,合肥市于2017年先期实施十五里河下游河口湿地项目,通过水利调控、河道净化等措施,不仅构建了十五里河下游最后一道生态屏障,同时也形成一条横贯合肥西南部的美丽清水廊道。

  为了涓涓清水入巢湖,今年3月,合肥市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巢湖综合治理三大工程实施方案》。作为实施方案的一大重点,碧水工程将坚持点线面结合、内外源统筹,着力构建全流域、全方位、全过程的水污染防治体系。为此,合肥市将再次拿出“真金白银”,2021年实施巢湖综合治理项目136个,计划完成总投资88.1亿元。

  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合肥市坚持点线面结合、内外源统筹治理,就是要针对巢湖流域的外源和内源污染,对症下药,综合施策。

  强化外源治污。该市计划到2021年年底前,巢湖流域乡镇驻地污水管网覆盖率不低于85%,2023年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达标率达到90%,2021年完成南淝河治理重点工程12项,近期对全市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新一轮普查。2021年,力争实现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内化肥、农药零增长,2022年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力争实现零使用。

  内源治污并重。六五环境日当天上午,在巢湖市黄麓镇张疃村附近的巢湖岸边,省巢湖管理局、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共同开展巢湖增殖放流活动,150万尾鲢鳙鱼苗放流巢湖,为净水质灭蓝藻、改善巢湖水域生态环境发挥作用。为做好内源治污,未来3年,合肥将陆续在杭埠河口、渡江战役纪念馆前巢湖水域等处开展清淤;未来5年,在其余主要入湖河流河口逐步进行清淤。

  修复十大湿地 筑起生态屏障

  夏日骄阳下,八百里巢湖波光粼粼,巢湖东北角的肥东十八联圩生态湿地项目施工现场,热火朝天。为了巢湖的清澈,肥东县长临河镇正在进行十八联圩湿地综合治理,多管齐下“护碧水”。如同十八联圩湿地治理,环巢湖城市湿地公园群正在打造中,强化湿地保护修复。

  针对入湖河流,合肥提出以巢湖为核心,构建环湖湿地公园群,通过生态功能和湿地产业的分工互补,使网络型湿地公园群保护体系取得1+1>2的聚合效应。该市编制出台一系列规划,制定印发任务清单,明确每处湿地保护修复目标、任务、计划、措施,建立十大湿地“四个一”工作平台,实行属地负责、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修复工程3年前全面启动,投资概算约95亿元。

  湖堤上,一株株碗口粗的柳树纤枝依依。湖堤下,菖蒲、慈姑等各色水生植物长势茂盛。目前,环巢湖湿地保护修复已取得初步成效,巢湖湿地记录的植物种类数量由2013年的211种升至275种,巢湖沿岸有记录的鸟类总数已超过300种。

  为加快环湖十大湿地建设,今年合肥将完成半岛、槐林、柘皋河、栖凤洲、马尾河、玉带河6处湿地保护修复任务,力争完成十八联圩湿地三期工程建设。2022年基本完成环巢湖十大湿地修复任务,初步构建巢湖湿地生态屏障。

  当前,湿地工程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开展。工程全部竣工后,十大湿地将为碧波荡漾的巢湖,渲染出最美的屏障。

  握紧法治“拳头” 凝聚治水合力

  夏日的滨湖国家湿地公园,天蓝水碧,空气清新。成群结队的鸟儿在园中翱翔觅食,追逐嬉戏。美丽景致,让游客流连忘返。自然生态的维护,离不开法治。

  “我们出台相关决定,目的是让环巢湖生态保护治理,能握‘硬拳头’。”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保护巢湖,要用法治的思维和力量。2019年11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首开保护湿地立法先河,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的决定》,对巢湖半岛等十大湿地实施依法保护,依法划定保护面积和范围,确保其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疏而不漏”之“网”,为环巢湖生态保护筑起“铜墙铁壁”。

  为加强依法治湖,早在2012年实施的《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就第一次把河长制写入地方法规。2014年,《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2017年,《关于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巢湖的意见》发布。2018年6月,修订后的《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加大了水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罚款上限由1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保护母亲河,必须严格执法。”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法律制度贵在实施和落实。合肥市在一次历时20天的南淝河流域水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中,依法建立“问题清单”,推动整改落实。

  对破坏生态“零容忍”,对违法行为“不留情”,在社会形成了强大震慑力。两年前,一场“公益诉讼增殖放流行动”在巢湖岸边举行,几名在禁渔期捕鱼的被告人亲手将鱼苗放生巢湖。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禁渔期捕鱼行为损害了环境,侵害了公共利益,最终确定其赔偿环境修复费10万元,并参与增殖放流。为起到“审理一起、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针对此类案件,合肥市基层法庭多次到案发地巢湖边进行审判,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

  “守水有责实现‘全覆盖’,护水有力形成‘一盘棋’,治水有方打出‘组合拳’,爱水有为绘就‘同心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巢湖是合肥的重要窗口和靓丽名片,而守护美丽巢湖,归根结底需要社会各界尊法、守法,形成各尽其责、共同发力、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你说巢湖美,我说巢湖美,巢湖之美在那清粼粼的水。”歌曲《巢湖美》唱出巢湖的旖旎风光。如今,随着巢湖周边生态环境日趋改善,“三面青山一面湖”的巢湖美景开始重现,为越来越多的市民和游客带来怡情山水的享受。(许根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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