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旅游发展中心发布《阜阳旅游公约》
当前,阜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入关键时期。近日,市旅游发展中心发布《阜阳旅游公约》,倡议大家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最美“风景”。
自觉遵法守约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行为指南》等政策法规,提供安全健康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倡导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传播阜阳文化,讲好旅游故事,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
注重安全旅游
旅游出行,安全第一,参与旅游活动时,做好防护准备,了解当地的天气、卫生、交通和社会治安等情况,加强风险评估。注重安全引导,谨慎选择高风险旅游项目;严格遵守当地的公告、提示、警示等安全管理规定。增强防范意识,不准擅自进入未开发的景区景点及自然保护区等探险、游玩。
维护公共环境
做好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遵守公共秩序,不大声喧哗,不随意插队。做好疫情防控,不聚集、不扎堆,安排好个人防护;爱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采摘花果,不追打、乱喂动物。倡导文明用餐,勤俭节约,不剩饭、不剩菜,使用“公筷公勺”,拒食野生动物。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保护文物古迹
不乱涂乱画,不攀爬触摸文物古迹,不破坏文物古迹,拍照摄像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宣传文明旅游
自觉遵循行业规范,宣传文明、安全旅游知识和疫情防控常识,提醒游客遵章守礼和自我防护,劝阻游客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文明健康旅游,做文明旅游的传播者。
助力文明旅游
规范经营,诚信服务,杜绝虚假宣传;严禁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欺客”不“宰客”,不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消费。尊重当地的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注意言谈举止,摒弃不良习惯,避免不文明行为。开展微笑服务,提升服务水平,优化旅游环境,做文明旅游的助力者。